编辑: ok2015 2019-07-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机器配件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天津市瑞凡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1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机器配件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瑞凡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永智 联系人 胡新宇 通讯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F-8-102 联系电话

13102200675 传真 ―― 邮政编码

300392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F-8-102 (东经 117°05'

53.

87 ,北纬 39°04'

43.97 )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补办手续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结构制造

33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91.77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10 评价经费 (万元) 0.7 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1.1 项目概况 天津市瑞凡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11 月投产运行,注册地址为天津 市南开区白堤路

248 号601 室 (科技园) , 厂区地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 (环外)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F-8-102,经营范围为工业装备与自动化系统技术及产品的开 发、咨询、服务、转让;

模具制造;

机加工;

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批 发零售(营业执照见附件 1) .本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所使用的房屋为公司股东购买 的自有房产,厂房建筑面积 391.77m2 ,主要从事各类种零部件加工,主要用于组装 夹治具类设备,年生产各类零部件

160 余件. 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2 书》 (津高新环事告字[2018]059 号)建设单位违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根据《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法律适 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目前建设单位已依法停止生产,接受天 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处罚.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的各类零部件产品,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改) 、 津发改投资 (2015)

121 号 《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 〈2015 年版〉 》 、津滨发改投资发【2018】22 号《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禁止制投资 项目清单的通知》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 业政策要求. 1.3 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F-8-102 内, 华苑产业区(环外)是天津高新区核心区,位于京、津发展轴,位于天津市中心城 区西南部,外环线绿化带外侧. 根据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津环保环评函[2018]第391 号)内容,华苑产业园 (环外) (2016~2035 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津沧快速路、海泰南北大街,南至海 泰南道,西至海泰西路,北至海泰北道、津静路.产业定位主要是以高端化、融合 化、智能化与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相结合的三化三型为导向,构建以生产性服 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特色产业, 以生活性服务业为支撑的 2+1 产业体系. 本项目为设计型配件制造,属于金属制品加工制造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 因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项目选址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区周 边交通条件便利,选址合理,本项目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 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1. 因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选址合理可行. 1.4 编制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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