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9
蚌环监管〔2018〕2 号 关于同意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函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市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报告"( 蚌绿【2018】18 号)收悉.

按照原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要求,2018 年6月1日,我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专家和单位对 你公司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蚌埠市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场 B 库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系统等主 体工程、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等辅助 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柴油储罐、氨水储罐、 飞灰库等贮运工程和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 建成后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1210 吨.本项目总投资 5.04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8671.57 万元,占总投资额比例的 17.2%.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前期 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2015 年12 月南京师范大学 编制完成了《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蚌埠市环保局于

2016 年2月1日以《关于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蚌环许[2016]11 号) 对本项目予 以批复.项目于

2016 年2月开工建设,2017 年10 月主体工 程建设完成并进入生产调试.项目从开工建设至调试过程中 无环境信访投诉和行政处罚.

三、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要求,配 套建设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1、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汽轮机、发电机等生产设备, 空压机、冷却塔、废气处理系统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采 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减 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 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 其中,焚烧炉炉渣外卖浙江桂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砖综合 利用;

飞灰在厂内固化,经监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 (GB16889-2008)后,进入蚌埠市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场处置;

污泥及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

废机油、废 活性炭、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暂未产生.建设了一座危险 废物暂存间(57m2 ) .

四、据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蚌埠绿色动 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固废 和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1、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蚌埠绿色动力再生 能源有限公司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固废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固化后飞灰含水率 及二f英类监测值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中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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