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9

一、一律采网路通讯报名

(一)报名程序:108 年5月27 日~108 年7月10 日至网路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核 对无误后印出报名表件、个资同意书,於考生签名处签名;

黏贴本人最 近三个月内脱帽半身正面二脊饷嬲掌徽 、国民身分证正 、 反面影本. 报名网址 http://ap5.ctu.edu.tw/ctuexam/index.aspx .

(二)学历证明文件:在学学生请检附历年成绩单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若学生证无注 册章注记栏位,请出具在学证明书);

肄业学生请检附历年成绩单 及修业证明书;

若无法出具学力证明者,请填具附件一切结书.

(三)特殊身分证明文件: 1.退伍军人:请检附退伍后

5 年内之退伍令影本,并填具附件二之证明书. 2.低(中低)收入户:请检附县(市)政府或乡(镇)(市)(区)公所开立之低(中低)收入证明 文件正本并填具附件三之申请书. 4.运动成绩优异考生:请检附运动成绩优异竞赛得奖证明影本(请以 A4 规格缴交).

(四)报名费:请至邮局购买邮政汇票面额新台币伍佰元整,受款人书写建国科技大学.

(五)邮寄资料:将上述资料备齐后置入 A4 信封袋,108 年7月10 日(星期三)前以挂号

5 邮寄至「建国科技大学转学生招生委员会」收.

(六)

108 年7月17 日(星期三)公告网路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二、注意事项

(一)特殊身分考生证明文件未於报名期限前缴验或所缴证明文件不符者,其报名费及 加分标准不予优待,事后亦不接受补件.

(二)国外学历报考者应依教育部订颁「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及相关规定 办理,若於报考或录取后始发现学历不符相关规定者,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 取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详细法规内容请至教育部全国法规资料库查询, 查询网址http://law.moj.gov.tw/.

(三)以上所缴资料与费用经报名程序完成后概不退还.

(四)建国科技大学转学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主办本招生,依个人资料保护 法规定,取得并保管考生个人资料,在办理招生事务之目的下,进行处理及利 用.本会将善尽保管人之义务与责任,妥善保管考生个人资料,仅提供招生相 关工作目的使用.凡报名本招生者,即表示同意授权本会,得将考生个人及成 绩资料提供予本校相关行政(教务、学务、总务)、教学(系科)单位使用.

(五)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悉依教育部相关法规、本校相关规定及招生委员会议决议 办理. 伍、评分项目及成绩采计方式(各项目满分以一百分计算)

一、转学生招生采书面审查方式办理,应缴交之项目:历年成绩单、自传、个人特殊 表现(含证照、在学期间竞赛或得奖证明或其他杰出表现证明).

二、同分参酌顺序:1.自传、2.个人特殊表现、3.历年成绩. 注:历年成绩得分以考生出具之各学期学业成绩平均数采计之. 陆、网路查询成绩 考生成绩订於

108 年7月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开放网路查询,查询网址 http://ap5.ctu.edu.tw/ctuexam/indexsco.aspx . 柒、成绩复查 考生对成绩有疑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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