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9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4―02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 的回复暨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根据

2014 年4月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342 号)的要求,公司现 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并对公司

2013 年年报进行补充更正公告如下:

1、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公司天 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36.04 万元,盈利预测 数为 4,957.22 万元,完成 率为 89.49%.请对照公司相关承诺主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若触发相关补偿承诺,尽快拟定补偿实施方案报送我部后,按承诺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开始安排落实相关补偿工作事宜.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于

2014 年4月28 日发布了《青岛天华 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业绩补偿的提示性公告》 , 补偿实施方案 已于

2014 年4月28 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与补偿承诺方中国化工科学研究 院协商,4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补偿议案》 , 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于

5 月21 日召开的年度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按照承诺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已安排落实相关补偿事宜,力 争在

2014 年7月21 日前完成补偿工作.

2、请核实报告期公司对会计报表是否进行了重新表述,若是,请严格按照年 报准则的要求披露重述前和重述后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对会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为保证本年度财务数据与历年数据的可比 性, 公司历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均假设天华院有限公司已于期初完成注入并按 此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已在年报 (修订版)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中补充了追溯调整前(即不考虑天华院有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

3、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请补充 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为

10663 个,由于工作人员 疏忽,未能将该数据按规定填报,公司将在

2013 年年报系统

第六节第三

(一) 中及

2013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中进行填报和披露.

4、请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要求,从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 析、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订单、新产品及新服务等方面 深入分析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相关的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按行业或产品 成本结构分析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相关的成本增减变动原因. 请说明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相关的收入近两年可比数据及其增减变动 情况,若相应成本及其结构的增减变动幅度大,或与收入的增长变动幅度存在 较大差异的,请详细分析原因并予补充披露.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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