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9 |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78.75 万元,最终实际募集资 金额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额为准,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10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长江时代的固体仓储类资产 10,929.50 10,929.50
2 偿还银行贷款 8,149.25 8,149.25 合计 19,078.75 19,078.75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情况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 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的进度不一致,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 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或对相关到 期贷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续借贷款.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上市地点 限售期结束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保税科技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 股计划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3实际出资设立;
本次
3 运输公司驾驶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在2015 年6月30 日至
8 月7日(本次保税科技《员工持股计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11 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向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其拥有的 固体仓储类资产及偿还银行贷款.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 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