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新上 0.

5t/h 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08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新上 0.5t/h 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邓天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齐河县安头乡安头村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251111 建设地点 山东省齐河县安头乡安头村 立项审批 部门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371425-17-03-04171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8 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12 月,位于齐河县安头乡安头村,经营范围为: 制造、销售:玻璃工艺品、庆典用充气模型.该公司现有工程为年加工

25400 件拱门项目,占 地面积 6600m2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安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

2017 年8月10 日取得齐河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文号:齐环报告表[2017]81 号,见附件 7) .2018 年3月3日,齐河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 收,会后建设单位已按要求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公示截图,见附件 8) . 鉴于项目所在地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为满足 2#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冬季取暖需求,齐河 县龙港气模有限公司拟投资

15 万元, 利用厂区杂品库西侧的一间闲置房屋建设齐河县龙港气模 有限公司新上 0.5t/h 燃气锅炉项目,锅炉房占地面积 22m2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 安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新增职工定员

1 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120 天(每年

11 月中旬至次年

3 月中旬) ,拟于

2018 年10 月建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4 要求,本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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