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6

及(ii) 倘每手买卖单位之更改於完成建议重组前获采纳,由於股份经已停止买卖,与及新 公司股份之新股票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之前不会寄发予各股东,故新公司毋 须安排进行并行买卖及免费换领股票.因此,董事认为,由於该项建议安排可节省 倘每手买卖单位之更改於新公司股份开始买卖后落实而涉及之重新发行新公司股 份之新股票所需之时间及行政成本,故提早采纳新每手买卖单位乃符合股东及新 公司之整体权益. 股东务须留意,更改买卖新公司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不会影响新公司股份所附之权利. 股东就协议作出任何行动前,务请细阅协议文件.股东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 持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澳门实德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赵蓝英 目前之董事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 杨海成先生、陈伟伦先生及李兆祥先生 非执行董事: 蔡健培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陆家儿先生、严继鹏先生及杨慕嫦女士 香港,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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