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9-1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恒耀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才凤 联系人 朱才凤 通讯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路与

325 省道交叉口向北

800 米路东民丰肥业院内 联系电话

18952166797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 立项审批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411451-41-03-037324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 码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钢化玻璃在我国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门窗、玻璃幕墙、室内隔断玻璃、采光顶棚、 观光电梯通道、家具、玻璃护栏等.

钢化玻璃的强度、抗度、抗冲击是普通玻璃的 3-5 倍,是建筑业、装饰行业今后玻璃使用的首选.钢化玻璃应用范围广,产业关联度高, 项目建设可带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运输业、建筑业、装饰行业、家具制造业等产 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重大.商丘恒耀玻璃有限公司从企业实际出发,考 虑到市场需求、企业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规模效益等因素,在商丘市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租赁厂房建设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2017.10.1)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商丘恒耀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 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见附件 2) .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4.28 修正),该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2 玻璃及玻璃制品 中的

2 其他玻璃制造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环境 监测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增 产减污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 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恒耀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性质为 新建.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1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1.8);

(1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6.3.29);

(15)《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6)《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

(17)《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1);

(18)《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3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4.28修正);

(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

(21)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

(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2018.2.6);

(2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 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5号,2018.2.6);

(24)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的通知》(商政办〔2018〕19号,2018.2.28);

(25)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 通知》(商政办〔2018〕21号,2018.2.28). 3.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3 项目文件 (1)项目备案证明;

(2)环评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声明文件;

(5)仓库租赁协议;

(6)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7)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4

4、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租赁富 商大道与华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亚鹰钢构厂区南侧厂房

3000 平方米,项目东侧、北侧均 为亚鹰钢构厂区其它厂房,南临华商大道,西临富商大道,项目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项目厂区周围环境敏感点详见表 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厂区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 3. 表1项目厂区周围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距离(与厂界最近距离)

1 商丘工学院新校区 东南侧 130m

2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南侧 550m

3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 西南侧 800m

4 商丘妇女儿童医院 西南侧 1490m

5 商丘市第一中学新校区 西北侧 1110m

6 商丘市实验学校 东北侧 1020m

7 李桥 东北侧 1170m

8 唐袁庄 东南侧 1140m

9 包河 东侧 1000m

5、项目概况 5.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 5.2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建设有生产区、仓储区、生活办 公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表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组成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生产区 建筑面积 1600m2

2 辅助工程 仓储区 建筑面积 1200m2 生活办公区 建筑面积 200m2 ,供职工办公和临时休息

3 公用工程 供水 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统一供水 供电 市政电网供给 排水 雨污分流制

4 环保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磨边采用湿法工艺, 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 冷却磨轮,

5 同时加强厂房内空气流通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 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机 械设备 固废防治措施 生产固废收集后定点存放,外售企业回收利用;

职工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3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 表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钢化炉 台12磨边机 台53四边磨机 台14清洗机 台25.4 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产品方案见表 4. 表4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年产量 备注

1 钢化玻璃 厚度 5mm

15 万平方米 /

2 钢化玻璃 厚度 6~12mm

5 万平方米 /

6、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使用玻璃原片全部外购,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5. 表5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备注

1 普通平板玻璃

20 万平方米 外购

7、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6. 表6项目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能源名称 年用量

1 新鲜水 1430.4m3/a

2 电75 万kW・h/a

8、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2 人,不提供食宿,每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年工作天数为

300 6 天.

9、公用工程 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统一供水,以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 要. 供电: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 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10、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租赁富商大道与 华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亚鹰钢构厂区南侧厂房

3000 平方米,根据《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 聚区空间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图》(见附图 4),项目厂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 项目用地符合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

1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2013 修正版),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 规定》(国发[2005]40 号)

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 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该项目属 于国家允许类,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河 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1),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其采用的技术、 工艺、产品及所用设备均未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 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12、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 根据《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规划范围:北至 文化路和周商永运河,南到迎宾路和阏伯路,东至神宇大道和京九西路,西以中州路和 睢阳南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 29.43km2 .产业定位:以机电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

7 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产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完备的科学发展改革实验区.规划目标:集 聚区在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机电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等产 业集群. 本项目年加工

20 万平方钢化玻璃,属于国家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 规划.本项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项目厂区用地 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本项目属于 新材料行业 中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类别,属于集聚区主导产业,为集聚区鼓励发展项目, 符合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要求.因此,该项目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总 体发展规划.

13、项目工程进度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为新建项目,项目现场照片见附图 6.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设备未安装,不存在原 有污染问题.

2、 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属淮河流域水污染控制区, 水污染为当地所面临主要环境问题.

8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1、地理位置 商丘市位于豫东平原,河南省东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地理坐标东经 114°49′~ 116°39′,北纬 33°43′~34°52′,总面积 10120km2 ,占河南省总面积的 6.02%.北与山东 省菏泽、济宁地区毗邻;

西与河南省开封市接壤;

南与河南省周口地区,安徽省毫州市、 阜阳市相接;

东隔安徽一角与江苏省徐州市相望.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商大道与富商大道交叉口,租赁富 商大道与华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亚鹰钢构厂区南侧厂房

3000 平方米,项目东侧、北侧 均为亚鹰钢构厂区其它厂房,南临华商大道,西临富商大道.选址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适宜项目建设.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2、地质、地貌 商丘市地处黄淮平原,具有深厚地新生界地层.地势平坦,属黄河冲积平原,略呈 西北高东南低,坡度1:5000,地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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