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06

30 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

超过

30 天的培训, 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 70%控制. 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 -

6 - 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

1 天. 一天以上的培训班按此文执行. 第九条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

1500 元;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500 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

4 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新密市市直机关差 旅费试行管理办法》(新密财政〔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 承担.

第四章 培训组织 第十条 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下训 一级,不得隔级培训. 第十一条 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尽量利用本单位内部场 地,如本单位场地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 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干部网络学院以及组织人 事部门认可的干部培训基地(机构) 、高校培训分部等其他培训 机构承办. -

7 - 原则上不得在市外举办培训.确属特殊情况,必须在市外安 排的培训,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密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 10%以内,每期最多不超过

10 人. 第十三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借培训名义 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使 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 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 议费;

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房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培训 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 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四条 培训举办单位应当注重教学设计和质量评估, 通 过需求调研、课程设计和开发、专家论证、评估反馈等环节,推 进培训工作科学化、精准化;

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 代信息技术手段,鼓励开展网络培训,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予 以保障.

第五章 报销结算 第十五条 综合定额范围内培训费用报销,还应当提供本 单位培训计划备案意见书、市纪委出具的外出审批意见表、培 训通知、课时安排、培训内容、授课老师情况(姓名、职称、 -

8 - 联系电话) 、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 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师资费用报销,应当提供 讲课费签收单或合同,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食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执行中经单位主要负 责同志批准临时增加、变更的培训项目,还应提供单位主要负 责同志审批材料及备案审批材料.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对未履行 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弄虚作假开支的费 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 应当按照国库集 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讲课费(税后)原则上划 转到授课人员的个人借记卡上. 第十七条 培训费应当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 纳入部门预算 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培训举办单位 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 事业单位等转嫁或摊派. 第十八条 培训费要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支出功 能分类"20508―进修及培训"、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 济分类"培训费"相关科目中反映核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