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9-09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7-08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于2017 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 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8) ,披露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组成的联 合体成为 崇信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的中标单位. 近日,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南京 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的联合体(该联合体以下简称 承包方 )与中电建甘肃能源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包方 ) 签订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计金额7,178.37万元.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 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 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1、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南京龙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 环保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的联合体于近日与中电建甘肃能源 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计 金额 7,178.37 万元.

2、2017 年8月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拟定了自愿 性披露标准:公司签署销售合同金额单批次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金 额不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 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 披露.因此,此次签署合同为公司自愿性披露事项,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

三、合同当事人情况

(一) 发包方情况:

1、名称:中电建甘肃能源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邦凯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

5、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和销售;

煤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经营;

电力生产服务;

电力设备器材销售;

房地产开发、工商贸易;

电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6、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购销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发包方中电建甘肃能源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电 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 力.

(二) 承包方情况及职责:

1、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成员一: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朱琳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3 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

1196 号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

环保技术开发;

沼气发电;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施工总承包;

劳务分包;

专业承包;

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

销售机 械设备、电子产品;

技术咨询、技术转移;

产品设计;

计算机系统服务;

燃气经 营;

电力供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电力 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员二: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坚 注册资本:10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

2 号公寓楼

401 室 经营范围: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技术转让;

环保工程总承包、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

环保设备、电力设备、过滤材料、 水处理设备、膜产品及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环保设施运营;

环保技术咨 询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员三: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仕涛 注册资本:6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297 号 经营范围: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

承包境外火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安装、 改造及维修;

火力发电站设备监理;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

住宿、餐饮服务、 烟零售;

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安装工程、 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施工;

锅炉化学清洗;

保温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房屋、 柜台销售及租赁;

建筑机械加工、制作、维修、租赁;

国内劳务派遣;

会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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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

3、工程内容:中电建甘肃能源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 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 运输、施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售后服务等;

4、 合同工期: 本项目2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4月份开工, 6月30日具备进入168 小时试运行的条件;

1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7月份开工,10月15日具备进入168小 时试运行的条件;

5、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人民币7178.37万元,合同总价中包含执行本合同相 关的一切费用;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 日止.

8、支付方式: 8.1 设备费的支付: (1)单台机组的设备全部到货,经发包方验收合格,承包方提交金额为单 台机组设备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以及8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 方审核无误后于1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同款项. (2) 单台机组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性能验收试验,发包方签发 该台机组的初步验收合格证书,承包方提交金额为单台机组设备款10%的财务收 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同款项. (3)设备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分两次支付,待单台机组保证期 满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发包方签发了该台机组的最终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交金 额为单台机组设备款1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等额的 合同款项.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8.2 建筑、安装费的支付: (1)建筑、安装费按进度支付,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规定按月提交进度完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5 成报表,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将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定应付金额. (2)承包方根据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核对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1%)以及95%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于1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 同款项. (3)建筑、安装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分两次支付,单台机组保证期满 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发包方签发了该台机组的最终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交金额 为单台机组设备款5%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 同款项.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8.3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 (1)承包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初步设计,经发包方确认无误,且 收到承包方开具的设计费3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等 额的合同款项. (2)承包方提交全部施工图,经发包方确认无误,且收到承包方开具的设 计费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及5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验明无误后1个 月内支付等额的合同款项. (3)承包方提交全部竣工图,经发包方确认无误,且收到承包方开具的设 计费2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同款项.如有 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8.4 技术服务及调试费的支付: 单台机组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性能验收试验,发包方签发该台机 组的初步验收合格证书,承包方提交金额为单台机组技术服务及调试费100%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6%)及8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等 额的合同款项. 技术服务及调试费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单台机组保证期满且没有任何 质量问题,发包方签发了该台机组的最终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交金额为单台机组 技术服务及调试费20%的财务收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等额的合 同款项.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9、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 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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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来实施该项目.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若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成功实施该项目,将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项目能使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升在节能环保 领域的业务拓展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 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2、本合同的履行受公司及联合体成员的技术、人员、资金、项目管理等实 施能力的影响,存在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0 月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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