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5
审批意见: 济环评审〔2017〕130 号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济源新能源分公司 《国电济源大岭风电场

110 千伏升压站扩建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济源新能源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编制的《国电济源大 岭风电场

110 千伏升压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 (以 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 期满.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国电济源大岭风电场

110 千伏升压站扩建工程是对原大岭风 电场 110kV 升压站进行扩建,在升压站南侧新增占地面积为 2448m

2 ,扩建一个 2#主变间隔、1 台容量为 55MVA 的主变和

1 个110kV 出线间隔,扩建后升压站主变总容量为(50+55)MVA,变压 器为户外布设.项目性质为扩建,总投资

372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56 万元.

(二)总体要求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 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 准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须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进行 建设,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报告表》中施工 期防治措施的要求,落实扬尘、噪声、污水、固废、生态保护等 环保措施,严防污染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废物应分类集 中堆放,及时清运;

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 水体;

在施工区建设临时道路,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破坏,剥 离的地表土壤应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三)严格落实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 围和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 评价执行标准相关要求.

(四)工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和隔声降噪 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处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 价执行标准相关要求.

(五)利用升压站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废水处理,处理 后废水用于农灌或站内绿化、洒水降尘,严禁外排,生活垃圾集 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扩建的变压器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要采取防 渗漏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变电站运营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 污染.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 环境诉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环评、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 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 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建设单位须开展电磁环境、噪声 监测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频电场、工 频磁场、噪声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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