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12000 吨差别化 Poy 长丝

5000 吨加弹丝 及1800 吨包覆纱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诸暨市一中化纤厂 (盖章)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39 号 编制日期:二O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10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2

四、评价适用标准.26

五、工程分析.32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1

七、环境影响分析.4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1

九、结论与建议.57 附图1. 项目所在地总体规划图 2.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 3. 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图 4. 项目地理位置及水环境监测点位图 5. 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和噪声监测点位图 6. 项目平面布置图 7.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件1. 备案通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 3. 土地证 4.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5. 处罚告知书 6. 污水纳管证明 7. 信息公开说明材料 8. 污水纳管证明 9. 公示证明 10.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2000 吨差别化 Poy 长丝

5000 吨加弹丝及

1800 吨包覆纱生产线项 目 建设单位 诸暨市一中化纤厂 法人代表 陈益忠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金家自然村 联系电话 1350****098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801 建设地点 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金家) 选址及用地规划符合性 项目土地证编号诸暨国用(2013)第90400605 号,土地性 质为工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用地面积 8490.50m2 建筑面积

12000 总投资

3161 万元 环保投资 178.5 万元 所占比例 5.65% 评价经费 *** 投产时间 已投产 投产内容 年产

12000 吨差别化 Poy 长丝

5000 吨加弹丝及

1800 吨包覆纱 项目(投资)审批(或备案) 部门诸暨市经济 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及代码 2017-330681-28-03-0 84369-00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处罚文号 诸环罚告字[2017]1003 号 处罚类别 未批先建 环评审批/ 备案部门 诸暨市环保局 确定依据 浙环发〔2016〕4 号、 诸政办发〔2017〕49 号 分类管理 名录类别 十

七、化学纤维制造业

44 化学纤维制造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水纳管 已纳管 应急预案 - 危废产生 有(危废种类 HW08) 无 规划/区划 类别 环境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区规划 无 许可类别 核查(零土地零审批规划环评)常规(审批零土地零审批) 备注栏 本项目位于诸暨市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中的大唐镇区域内, 项目不选择降 级审批

2 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 WTO 以后,中国的市场 开放为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纺织业提供了日益增长的商机, 随着整个纺织产业 的全球化调整,全球纺织工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的纺织工业竞争必 将进一步加剧,面对国际市场的机遇和挑战,迫切要求加强纺织产业的建设.诸 暨市一中化纤厂成立于

2010 年12 月,已投资

3161 万元,利用企业位于诸暨市 大唐镇柱山村的闲置厂房,实施了年产

12000 吨差别化 Poy 长丝

5000 吨加弹丝 及1800 吨包覆纱生产线项目,目前企业已投产,该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由于该公司成立至今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此,诸暨市环 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诸环罚告字[2017]1003 号).根据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企业正在从事差别化 Poy 长丝加弹丝及包覆纱生 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的规定,该项目需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现需补做环评和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的规定,该项目需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诸暨市一中化纤厂委托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类别划分,项目生产属于 十

七、化学纤维制造 大类中的 第44 小类化学纤维制造 ,项目为单纯纺丝,需编制报告表.综上项 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根据 《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目录》(2015 年本)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 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 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 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该项目不属 于国家、省以及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

3 的项目. 根据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 零土地 技术改造项目环评 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 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7〕49 号),本项目符合环保 零土地 备案条件,故报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境影响 文件备案. 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 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七十号,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 年10 月26 日起 施行) ;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 七号,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

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

4 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2016 年4月25 日起施行);

⑾《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号,2010 年10 月13 日起 施行);

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⒀《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 年第

17 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 年10 月1日起 实施);

⒃《排污证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2018 年1月10 日起施行);

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4]197 号,2014 年12 月30 日发布). 1.2.2 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 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64 号,2018 年3月1日起施行);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 年9月30 日起实施);

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⑸《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41 号,2015 年12 月28 日起施行);

5 ⑹《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 年9月30 日起实施);

⑺《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浙淘汰办〔2012〕

20 号,2012 年12 月28 日起施行);

⑻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 号,2013 年11 月04 日);

⑼ 《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0 号,2018 年7月20 日施行);

⑽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 (试行) 》 (浙环发 〔2012〕

10 号,2012 年4月1日起施行);

⑾《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8]36 号,2018 年6月27 日发布并实施);

⑿《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 年本)》(绍政办发〔2011〕135 号);

⒀《绍兴市提升发展 八大 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工信类) (2015--2020 年)》(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 年11 月25 日发布并实施);

⒁《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

2 号,2016 年11 月1日起施行);

⒂《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2016 年11 月1日起施行). ⒃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 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环发[2016 ]12 号(浙江省环保厅

2016 年4月13 日起施行);

⒄ 《浙江省涤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试行) 》 (浙环发[2015]18 号,

2015 年5月5日起发布). 1.2.3 有关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华人民共

6 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73 号,2017 年1月1日起实施);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 年第

24 号,2018 年12 月1日起实施);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原国家环境保 护局,1994 年4月1日起实施);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1 号,2016 年1月7日起实施);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72 号,2010 年4月1日起实施);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 年第

28 号,2011 年9月1日起实施);

⑺《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 护局,2005 年5月1日起实施);

⑻《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7 年10 月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