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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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 8808 电邮地址Email : 本局档号Our Ref : MPFA/S/IO-I/3/1/1(c) 来函档号Your Ref: 电邮文件通函:SU/CCO/2019/001 致:全体注册中介人各位注册中介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相关事宜《2018年税务及强积金计划法例( 关於年金保费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的税务扣除)( 修订)条 例草案》已 於2019年 3月 20日获立法会通过,并将於2019年 4月 1日生效.推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由2019年 4月 1日起,强积金计划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1的成员,如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2存入供款,便合资格享有税务扣除优惠.要享有此项扣税优惠,合资格计划成员必须自行选择一个强积金计划并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然后透过该计划的强积金受托人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存入该帐户内.只有存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供款,才合资格享有税务扣除.1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指凭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第5条获豁免,而不受《强积金条例》的条文所管限的职业退休计划.2「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指任何人士根肚炕鹛趵返11A 条在强积金计划中开立,用作存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持有成员由该等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产生的权益,以及持有从另一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转移至该帐户的权益的帐户.-2- 为鼓励计划成员为退休生活作额外储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与强制性供款一样,须遵从相同的保存规定.除非属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否则计划成员必须年满65岁 , 才可提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内的 累算权益.注册中介人应作好准备大部分强积金计划将由201

9 年4月1日起推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注册中介人可到积金局网站查阅最新资料,t 解各强积金受托人就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提供的服务.尽管计划成员可直接向受托人查询详情及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他们亦可要求注册中介人提供有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资料 和意见.至为重要的是,主事中介人应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实施作好准备,并确保其附属中介人充分掌握与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有关的知识,然后才进行这方面的受规管活动.主事中介人亦要确保公司内部已订立足够、适当和最新的管控措施和程序,以及时刻遵从所有相关法例及规管规定.操守事宜的要点随着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即将推出,预料会有更多计划成员就这类供款作出查询及徵询意见.计划成员可能会接触或谘询注册中介人, 以t解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详细资料,或就强积金计划徵询投资意见. 为持续履行合规责任,附属中介人应熟悉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特点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操作.一般而言,附属中介人如邀请或诱使计划成员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及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或就上述事宜向计划成员提供意见,该附属中介人即被视为进行《 强积金条例》下 的「 受规管活动」.注册中介人须遵守《强积金条例》第34ZL条及积金局的《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操守指引》)的相关规管及操守规定.我们藉此机会提醒所有注册中介人,在与客户处理有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事宜时,须注意以下要点及采取最佳做法:(1) 以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及管理利益冲突(《 操守指引》第III.8及III.53段)― 注册中介人进行与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有关的受规管活动及提供有关的受规管意见时,其行事须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注册中介人须避免出现任何利益冲-3- 突.如中介人有重大利益,以致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则须向客户披露该项冲突,并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客户获公平对待.例如,当注册中介人销售不同产品或在不同计划下进行销售时,如所获得的利益(无论是金钱或非金钱形式)会因产品或计划而异,此情况亦可视为利益冲突.具体而言,由於每年的税务扣除上限( $60,000)是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缴付的保费合并计算,如注册中介人所得的回报须视乎所销售的产品而各有不同,则主事中介人应审慎检讨其内部管控措施及程序,并( 如有需要)作出适当安排,以管理这种利益冲突.(2) 有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推销活动(《 操守指引》第 III.60 段)― 我们过去曾接获计划成员对自来推销电话及电 话推销活动作出的投诉.为审慎起见及为管理风险,如计划进行推销活动(例如电话推销活动及巡回展览),我们 提醒主事中介人在这些活动开始进行前及在适当情况下 为附属中介人提供指引及标准讲稿,以及备存一份有关电 话推销活动的纪录,以作监察用途.在接触现有客户或新客户进行交叉销售时,注册中介人应确保已经取得客户的正式同意,并把这项同意记录在案,避免客户的个人资料遭不适当使用.可取的做法是当注册中介人所接触的新客户或准客户询问注册中介人如何取得其联络资料时,该注册中介人应能向客户解释其联络资料的来源.(3) 注册中介人或其委聘的其他实体冒充他人―积金局过去曾接获投诉,指有可疑人士冒充政府机构或公营机构的代表(如积金局员工)接触计划成员.上述行为违反注册中介人行事须诚实、公平、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及持正的一般操守要求.积金局在有需要时会把可疑的刑事个案转介相关执法机构跟进.(4) 有能力进行受规管活动及就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提供意见(《操守指引》第III.12至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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