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9-12
I GB 2760-XXXX GB 2760-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 GB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1-04-20 发布 2011-06-20 实施 GB2760-2011 I 前言本标准代替 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本标准与 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

2007 年至

2010 年第

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 A.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 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GB2760-2011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 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 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 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 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 最大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 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 国际编码系统(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 中国编码系统(CNS) 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 E)代码和在本功能 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3.1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 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GB2760-2011

2 3.3 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3.4 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a)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 料带入的水平;

d)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 需要的水平.

4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 F.如允许某 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 定的除外.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6 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14880 和相关规定.

7 食品用香料 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8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9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GB2760―2011

3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1 表A.1 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A.2 表A.1 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在 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A.3 表A.2 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4 表A.3 规定了表A.2 所例外的食品类别, 这些食品类别使用添加剂时应符合表A.1 的规定.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 A.1 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 加剂. A.5 表A.

1、表A.2 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和用作食品工业用 加工助剂的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A.6 上述各表中的 功能 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GB2760―2011

4 表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a 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glycine CNS 号12.007 INS 号640 功能 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2 预制肉制品 3.0 08.03 熟肉制品 3.0 12.0 调味品 1.0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1.0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1.0 铵磷脂 ammonium phosphatide CNS 号10.033 INS 号442 功能 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1.02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 以外的可可制品 10.0 巴西棕榈蜡 carnauba wax CNS 号14.008 INS 号903 功能 被膜剂、抗结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 新鲜水果 0.0004 以残留量计 05.0 可可制品、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 品 (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品)以及糖果 0.6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mineral oil,white (liquid paraffin) CNS 号14.003 INS 号905a 功能 被膜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5.0 10.01 鲜蛋 5.0 a 在表 A.1 中使用范围以食品分类号和食品名称表示. GB2760―2011

5 L-半胱氨酸盐酸盐 L-cysteine and its hydrochlorides sodium and potassium salts CNS 号13.003 INS 号920 功能 面粉处理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3 发酵面制品 0.06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0.6 以L-半胱氨酸盐 酸盐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 benzoic acid,sodium benzoate CNS 号17.001,17.002 INS 号210,211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5 果酱(罐头除外) 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8 蜜饯凉果 0.5 以苯甲酸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1.0 以苯甲酸计 05.02.01 胶基糖果 1.5 以苯甲酸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8 以苯甲酸计 11.05 调味糖浆 1.0 以苯甲酸计 12.03 醋1.0 以苯甲酸计 12.04 酱油 1.0 以苯甲酸计 12.05 酱及酱制品 1.0 以苯甲酸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0.6 以苯甲酸计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1.0 以苯甲酸计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1.0 以苯甲酸计 14.02.02 浓缩果蔬汁(浆) (仅限食品 工业用) 2.0 以苯甲酸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1.0 以苯甲酸计 14.03 蛋白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 14.04.01 碳酸饮料 0.2 以苯甲酸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 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 料等) 1.0 以苯甲酸计 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 15.02 配制酒(仅限预调酒) 0.4 以苯甲酸计 15.03.03 果酒 0.8 以苯甲酸计 4-苯基苯酚 4-phenylphenol CNS 号17.024 INS 号-功能 防腐剂 GB2760―2011

6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仅限柑 橘类) 1.0 残留量≤ 12mg/kg 2-苯基苯酚钠盐 sodium 2-phenylphenol CNS 号17.023 INS 号-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仅限柑 橘类) 0.95 残留量≤ 12mg/kg 冰结构蛋白 ice structuring protein CNS 号00.020 INS 号-功能 其他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3.0 冷冻饮品 (03.04 食用冰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L-丙氨酸 L-alanine CNS 号12.006 INS 号-功能 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12.0 调味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 CNS 号18.004 INS 号1520 功能 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 (如面条、 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 1.5 07.02 糕点 3.0 丙二醇脂肪酸酯 propylene glycol esters of fatty acid CNS 号10.020 INS 号477 功能 乳化剂、稳定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 乳及乳制品(01.01.01 、 01.01.

02、 13.0 涉及品种除外) 5.0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0 03.0 冷冻饮品 (03.04 食用冰除外) 5.0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 (仅限油炸坚 果与籽类) 2.0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2.0 GB2760―2011

7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7.02 糕点 3.0 12.10 复合调味料 20.0 16.06 膨化食品 2.0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propionic aci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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