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15年6月2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4

第三节 董事会.2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32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

36

第一节 监事

36

第二节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一节 通知

41

第二节 公告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

46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系依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 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72 号文批准,由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而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10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6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83]号文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4000 万股,于2000 年7月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注册名称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YANKON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 邮政编码: 312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210.293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4 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际照明新领域为着眼点,不断开拓市 场,开发高科技产品,以自身的规模和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把阳光建设成为 真正可以与世界电光源巨头抗衡的民族电光源工业样板企业,为实施 中国 绿色照明工程 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照明电器及其仪器设备的开发、 制造、 销售、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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