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4

1 ―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文件 穗城管〔2019〕29 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9 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单位) :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城管 〔2018〕

946 号)的工作要求,根据行政检查各牵头处室(单位)提报的 行政检查计划,制定《2019 年度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检查计划》 ,现印发你们,请牵头 处室(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 年1月9日―2―附件

2019 年度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行政执 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 时间 检查方式 联合检 查部门

1 市城管委 (市城管 执法局) 广州市中心河道(珠江) 保洁标段 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 督检查.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第三十 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 度, 按照管理权限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 进行经常性巡查. 其中, 对涉及河道、 河涌的责任区, 在非汛期应当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汛期应当增加检查 次数,对其他责任区应当定期巡查.发现违反本条例 第十三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依 法处理.

3 月 现场检查

7 月2市城管委 (市城管 执法局) 广州市中心河道(珠江) 及周边水域 对取得生活垃圾经营 性清捞、收集、 运输 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从 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 动的监督检查.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第三十 二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得生活 垃圾经营性清捞、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从事 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 月 现场检查

9 月―3―3市城管委 (市城管 执法局) 广州市中心河道(珠江) 及周边水域 对建筑废弃物水上运 输相关行为及码头经 营管理人相关职责的 监督检查. 《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第三十 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协 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交通、水务、环保、海事、港 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建 筑废弃物水上运输联合检查, 发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依法 处理.

4 月 现场检查 市公安局

4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4 个管道天然气企业的

6 个站点,瓶装液化气

31 个企业约

40 个站点,汽 车加气企业

14 个企业

19 个站点. 二甲醚专项抽检、 加臭 剂专项抽检, 高位发热 量、二氧化碳、总硫、 燃气势、 密度、 硫化氢、 腐蚀性、 游离水、 密度、 组分、残留物.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10 年11 月19 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3 号公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 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 依法加强对燃气 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一季度 现场抽样

5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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