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4
ICS 11.

020 C

59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91―2018 代替 WS 291―2008 麻风病诊断 Diagnosis for leprosy

2018 -

03 -

06 发布

2018 -

08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WS 291―2018 I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诊断依据

2 4 诊断原则

4 5 诊断

4 6 鉴别诊断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临床检查方法.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皮肤涂片查菌方法(Ziehl-Neelsen 抗酸染色法)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皮肤活检标本的送检及染色.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麻风病五级分类法和 WHO 联合化疗分类法

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麻风反应分型及残疾分级.18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完成疗程后的监测要求及临床治愈(临床非活动)标准

21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小鼠足垫接种检查活麻风杆菌的方法

22 附录 H(资料性附录) 需要鉴别的皮肤病、神经病及其他疾病

24 参考文献

25 WS 291―2018 II 前言本标准第

5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91―2008《麻风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WS 29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诊断依据部分(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原来损害活检组织学检查条款(见2008年版的3.1.3.2);

――增加了皮肤损害组织学检查条款(见3.2.2);

――增加了麻风反应诊断标准部分(见5.2);

――删除了MDT方案和疗程(见2008年版的表D.2);

――修改了临床治愈(临床非活动)标准部分(见F.2);

――增加了小鼠足垫接种检查活麻风杆菌的方法(见附录G).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江苏省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建平、张国成、严良斌、黎明、张连华、陈家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291―2008. WS 291―2018

1 麻风病诊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风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诊断.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麻风分枝杆菌 mycobacterium leprae;

ML 麻风菌 细胞内寄生菌,抗酸染色阳性,有排列成束或集聚成团特性,对许旺细胞和网状内皮细胞有特殊的 亲和力. 2.2 抗酸杆菌 anti-fast bacillus;

AFB 在用Ziehl-Neelsen法染色时,细菌能被石炭酸复红染成红色,着色后在规定条件不能被酸性溶液 所脱色的杆菌.抗酸杆菌包括麻风杆菌,结核杆菌和其他一些分枝杆菌. 2.3 细菌形态指数 morphological index 各个部位(涂膜)完整菌之和除以各部位(涂膜)完整菌和非完整菌之和的数值,一般以百分比表 示. 2.4 细菌密度指数 bacterial index;

BI 皮肤组织液涂片查菌时,各个查菌部位(涂膜)的麻风细菌密度 + 数之和与查菌部位(涂膜) 总数的比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5 麻风病流行地区 leprosy endemic area 以县(区)为单位,3年内在当地常住人口中有新发麻风病患者的地区. WS 291―2018

2 2.6 麻风性结节性红斑 erythema nodosum leprosum;

ENL 麻风病患者在慢性病程中, 机体对ML抗原产生的一种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 是麻风Ⅱ型反应的主 要表现,属于有补体参与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型超敏反应. 2.7 麻风反应 leproy reaction 麻风病患者在慢性病程中突然出现原有皮损红肿、 扩大或出现新皮损、 或有剧烈的周围神经肿胀疼 痛,发生新的畸残,称为I型(逆向)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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