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4

600 公吨建筑废物.我们会在工地再用其中约91

600 公吨(73%)惰性建筑废物.此外,我们会把34

000 公吨(27%)非惰性建筑废物会运到堆填区弃置.这项工程计划在堆填区弃置建筑废物的费用,估计总额为430 万元(以单位成本计算,运送到堆填区弃置的物料,每公吨收费125 元12 ). 对文物的影响24. 这项工程计划不会影响任何文物地点,即所有法定古、暂定古、已评级文物地点/历史建筑、具考古价值的地点,以及古物古办事处界定的政府文物地点.收地25. 地政总署已就这项工程计划预留约11 公顷的土地.该幅土地现由青山发电有限公司根恋嘏普粘钟,作煤灰湖用途.当局已在2009 年2月27 日,向青山发电有限公司发出为期12 个月的交还土地通知书,以取回工程计划所需的土地.12 上述估计金额,已包括建造和营运堆填区的费用,以及堆填区填满后,修复堆填区和进行日后修护工作的支出.不过,这个数字并未包括现有堆填区用地的土地机会成本(估 计为每立方米90 元), 亦不包括现有堆填区填满后,开设新堆填区的成本(所 需费用应会更为高昂). PWSC(2009-10)16 第 9页 背景26. 「 污泥处理及弃置策略研究」在

1999 年完成,建议采用中央处理设施焚化全港所有污泥.这项建议在2000 年1月获环境谘询委员会通过.其后,我们在2005 年进行关於处理技术的检讨.检讨所得的结论是,焚化技术仍是最可取的技术.高温焚化的建议,亦获独立顾问小组一致支持.这个小组在2005 年成立,成员包括来自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的4位知名学者,负责就技术方案提供独立意见.27. 我们其后进行了全面的选址工作,以期物色最适合的地点兴建拟议的污泥处理设施.我们详细评审了9个初步选出可兴建有关设施的地点,评审工作根嘞罨菊缪∽荚蚪,包括对环境的影响(噪 音、空气质素、水质、生态、视觉及景观)、 工程可行性(施 工难度、岩土情况、水电供应、废水处理)、运输、城市规划及财政考虑等因素.2003年,我们选出屯门稔湾附近的曾咀煤灰湖东端,认为在技术上是兴建污泥处理设施的最可行地点,因为该处远离住宅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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