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04

7 等事宜,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2、董事会在决策形成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 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要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但不得采 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如需调整分红方案,应重新履行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 和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现 金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审议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 现金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 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进行监督;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和现金分 红政策执行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

8 议案6: 关于制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云南证监局《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证监【2012】122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 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

37 号)、云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云 证监【2012】1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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