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02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3、召开时间: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9:30,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修改 《 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议案需经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15: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 持有出席人本人身份证、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星期

一、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4、股东登记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张屹 孟斯妮

2、

电话:021-22130888-217

3、传真:021-37515869

4、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上海莱士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201401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 本公司) 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在本次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 签名):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 (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29日-2013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3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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