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6-30

能有效改善惠阳 区的生态投资环境,促进宜居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通过人员的流动交往和信息沟通,增加 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兴趣, 促进和扩展区域经济与国内外经济的联系, 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 展.本项目也将成为惠州地区、广东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环保典范.

二、合同主体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 中国 )广东省惠阳区人民政府授权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境 卫生管理局(下称 惠阳区环卫局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

与 代表项目公司的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2 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

于2017 年月日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签署.

三、合同主要条款和内容 本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包括引言、定义和解释;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前提条件;

项目的 融资;

项目用地;

项目的建设;

项目的运营;

项目的维护;

股权变更限制;

付费机制;

履约 担保;

政府承诺;

保险;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不可抗力;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违约、提 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项目的移交;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合同附件;

环境保护;

声明 与保证;

通知;

合同可分割;

合同修订等.

四、风险分配 本合同的目的是在惠阳区环卫局和项目公司之间合理分配风险, 明确本合同主体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物有所值. 本项目的核心风险按以下原则分配: (1) 融资、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风险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

(2) 政策、法律等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

(3) 政治、宏观经济、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 第1条术语定义 1.1 引言 鉴于: (1) 惠阳区人民政府决定以 BOT 的方式实施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 (下称 项目 或 本项目 ) ,并授权惠阳区环卫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2) 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基础上,惠阳区环卫局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由 ,注册地点: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惠阳区环卫局签署本项目合同,以确认项 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和惠阳区环卫局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固化项目公司及其 股东与惠阳区环卫局将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 (3) 惠阳区环卫局作为一方,社会资本方作为另一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1.2 术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 或 本项目 指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即投融资、建设、 运营、 维护和移交

1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工程 (总3处理规模 3400t/d,首阶段实施 1700t/d,环评批复后

18 个 月内(2019 年内)投入试运行;

2025 年建设二阶段焚烧设 施设备

1700 吨/日, 需2027 年初投入试运行;

1 座渗沥液处 理设施(总规模 600m3/d,与焚烧厂同步分阶段实施,首阶 段处理规模 300m3/d) ,1 座办公管理用房,1 座监管中心, 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及飞灰填埋区扩容,以及配套的道路、 绿化、输电及厂区用电、给排水设施等. 项目设施 指本项目范围内的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焚烧厂二期 工程垃圾处理厂设施. 本合同 指惠阳区环卫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的本 PPP 项目合同, 包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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