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6-30 |
能有效改善惠阳 区的生态投资环境,促进宜居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通过人员的流动交往和信息沟通,增加 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兴趣, 促进和扩展区域经济与国内外经济的联系, 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 展.本项目也将成为惠州地区、广东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环保典范.
二、合同主体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 中国 )广东省惠阳区人民政府授权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境 卫生管理局(下称 惠阳区环卫局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
与 代表项目公司的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2 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
于2017 年月日在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签署.
三、合同主要条款和内容 本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包括引言、定义和解释;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前提条件;
项目的 融资;
项目用地;
项目的建设;
项目的运营;
项目的维护;
股权变更限制;
付费机制;
履约 担保;
政府承诺;
保险;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不可抗力;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违约、提 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项目的移交;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合同附件;
环境保护;
声明 与保证;
通知;
合同可分割;
合同修订等.
四、风险分配 本合同的目的是在惠阳区环卫局和项目公司之间合理分配风险, 明确本合同主体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物有所值. 本项目的核心风险按以下原则分配: (1) 融资、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风险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
(2) 政策、法律等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
(3) 政治、宏观经济、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 第1条术语定义 1.1 引言 鉴于: (1) 惠阳区人民政府决定以 BOT 的方式实施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 (下称 项目 或 本项目 ) ,并授权惠阳区环卫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2) 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基础上,惠阳区环卫局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由 ,注册地点: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惠阳区环卫局签署本项目合同,以确认项 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和惠阳区环卫局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固化项目公司及其 股东与惠阳区环卫局将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 (3) 惠阳区环卫局作为一方,社会资本方作为另一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1.2 术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 或 本项目 指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即投融资、建设、 运营、 维护和移交
1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工程 (总3处理规模 3400t/d,首阶段实施 1700t/d,环评批复后
18 个 月内(2019 年内)投入试运行;
2025 年建设二阶段焚烧设 施设备
1700 吨/日, 需2027 年初投入试运行;
1 座渗沥液处 理设施(总规模 600m3/d,与焚烧厂同步分阶段实施,首阶 段处理规模 300m3/d) ,1 座办公管理用房,1 座监管中心, 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及飞灰填埋区扩容,以及配套的道路、 绿化、输电及厂区用电、给排水设施等. 项目设施 指本项目范围内的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焚烧厂二期 工程垃圾处理厂设施. 本合同 指惠阳区环卫局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的本 PPP 项目合同, 包括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