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5-05

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前持有股份总数 20%.

5、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四)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邵树兵、邵奇、黄祖青、方有元、方肖 华、邵永华、余泽剑、方本忠,担任公司监事的周金雷、叶新华、方祖鸿承诺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8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 报;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的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或者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上市当年及以后两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当年及以后两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9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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