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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建设单位: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

1218 号 完成时间:二一九年三月 目录1概述.

1 1.1 项目概况.1 1.3 工作程序.4 1.4 关注的主要问题.6 1.5 主要环境评价结论.6

2 总则.7 2.1 编制依据.7 2.2 评价目的和原则.14 2.4 评价标准.16 2.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0 2.6 规划环评概述及相关规划.24 2.7 环境功能区划.29 2.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9 2.9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30 2.10 产业政策.30

3 工程分析.32 3.1 工程概况.32 3.2 工程内容及平面布置.32 3.3 产品方案及产品指标.33 3.4 公用工程.33 3.5 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34 3.6 主要生产设备.37 3.7 主要原材料消耗及物料平衡.37 3.8 给排水.39 3.9 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40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7 4.1 地理位置.47 4.2 自然环境状况.47 4.3 社会环境简况.53 4.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4 4.5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66

5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79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 5.3 环境风险评价.96

6 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110 6.1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10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14 6.3 噪声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115 6.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11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7 7.1 经济效益分析.117 7.2 社会效益分析.117 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7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0 8.1 环境管理.120 8.2 污染源及环境监测计划.121 8.3 污染源监控措施.122 8.4 污染物排放清单.124 8.5 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125

9 结论和建议.128 9.1 结论.128 9.2 建议.134 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监测点位、评价范围及周边关系图 附图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4:本项目在天华厂区位置图 附图 5:沧州经济开发区扩区用地规划图 附件 附件 1:营业执照 附件 2:项目备案信息 附件 3:项目租赁协议 附件 4:土地证 附件 5:危险废物出资合同 附件 6:监测报告 附件 8:委托书 附件 8:企业承诺书 附件 9:环评单位承诺书 附件 10:专家意见及签字页 附件 1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是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塑料制品、隔音棉、隔热垫等的专业厂家.为满足汽车零部件市场的需求,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投资

500 万元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

1800 万件 汽车零部件项目.建成后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其中隔音衬垫

405 万个,吸 音棉

1305 万个,汽车内饰垫块

90 万个.该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及京津冀一体化 汽车工业整体发展要求,有利于带动和完善区域汽车配套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冀发改产业备字【2018】

399 号,项目代码:2018-130000-36-03-0007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有关规定,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现场踏勘和相关技术资 料,编制完成了《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9 年3月9日,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沧州市 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评 价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报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审批. 1.2 项目相关情况判定 1.2.1 选址符合性判定 (1)用地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天华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根据园区规划图,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布局的规划要求. (2)厂址周围环境及敏感度 项目拟选厂址东侧、南侧为天华公司空厂房,西侧为天华公司围墙,北侧为 天华公司机加工车间.该厂区距离最近居民为西侧的于家场村(880m).经分析建 设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不会对其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厂1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址周围的环境敏感度一般,适合项目建设. (3)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项目厂址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为

3 类功能区,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4)环境影响方面 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得到相应处理,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 明显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沧州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环境,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采取治理后厂界噪声可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固 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通过采取完善的环保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 方面厂址选择是合理的. (5)环境风险 项目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后,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发生风险事故时 不会发生连锁反应,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不会对周围产生破环影响. (6)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根据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公众参与调 查报告结果表明,周围居民绝大多数赞同该项目建设及选址,无反对意见. 1.2.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订版》 中相关要求, 该建设项目采用工艺技术、 生产设备、产品等均不属于名录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 已取得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并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冀发改 产业备子备字[2018]399 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阅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 号),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 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类的对象,属于国家允许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中指出, 要扩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

汽车整车

2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 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 产,为独立的生产企业符合发展政策的要求. 项目产品及生产不属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中 限制和控制的范畴,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2015]7 号文)的要求,本 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地方的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汽车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符 合汽车电子产品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带动及完善河北省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电子 产品配套产业的发展,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2.3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评[2016]150 号)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 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 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 三挂钩 机制),更好地 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 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 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 文件.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为规划的

3 类工业用地,符合 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3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 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 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 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工艺所产废气均配置了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达标率 100%.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沧州经济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达标率可达 100%.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 实施后噪声厂界达标率为 100%.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 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率可达 100%.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对工程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 严格的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通 过预测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 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 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 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 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供水、供电全部由沧州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给,项目能源利用均在区域供 电、供水负荷范围内,能源消耗均未超出区域负荷上限.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 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 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 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 约束作用.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开发区准入条件,不在开发区规划环评 准入负面清单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3 工作程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所属行业为 C3670 汽4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 年 修改),本项目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 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 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 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工作程序见下图 1-3-1. 图1-3-1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程序图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制定工作方案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环境现状调查监测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与评 价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关注的主要问题 1.4.1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发泡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模具清理工序产生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1.4.2 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产生废水产生.项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SS、动植物油,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沧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4.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环境影响

1、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

2、一般固废 吸音棉、隔音衬垫裁切工序下脚料,模具清理下脚料,发泡件修边下脚料, 发泡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

3、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 1.5 主要环境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

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 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较小;

项目建设得到公众的一致支持,能够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在全面加强 监督管理,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保 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沧州金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2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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