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8-10-07

5 结算.)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不注册 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 后注册.

第二章 请假与考勤 第六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的,必须办理请假 手续. 第七条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学院认可的医院的证明.请假一周以内,必须由班主任 批准;

一周以上,必须由学院教务部门批准.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必须办理 休学手续. 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三 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

超过三天的事假由班主任核准、学院教务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 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向班主任销假.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续假 逾期者以旷课论处. 学生请、续假批准与否,必须由班主任回复学生本人. 第八条 学生外出参加科学研究、学习研讨和学术报告、查阅资料等,均需提出申 请,由班主任审核,学院教务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返校后须按时销假,如需续 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九条 学院不受理学生在校期间请假出国探亲.学生出国接受联合培养、参加学 术会议、留学等项事宜,按《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办理出国出境校内手续细则》 执行. 第十条 出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是学生成绩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考勤 可由任课教师按学生名单进行,也可由班干部检查缺席人数,报告任课教师并记入学生 考勤簿内,课后请任课教师签名.学生的考勤情况由各班按周交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教 务部门. 第十一条 学生擅自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学生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且未参加学院规 定的教学活动的,或批准外出逾期两周且未返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 课程的修读与免修 第十二条 学生在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公布的开课情 况进行选课.学生每学期选修学分应不低于规定的学分数.

6 第十三条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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