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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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招募的 三支一扶 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应自本通知 下发后2个月内给予发放. ( 四)补贴发放程序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每年度符合发放一次性安 家费的人员情况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 人社部门审核情况,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区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 件的 三支一扶 人员. ( 五)补贴发放情况反馈 各区市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1 0个工作日内,填写《 三支一扶 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 ( 附件1 )报送至青岛市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备案.

五、关于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奖补 ( 一)补贴范围 纳入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 ( 以下简称 工作 站 )年度建站计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建 ―

7 ― 站条件,正常运行且按规定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工作站. ( 二)补贴标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 《 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 作站绩效评估指标》 ( 附件2 )对在青高校工作站全年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得分9 0分(含)以上的每年 给予2 0万元绩效奖补,考核指标得分8 0分(含)以上的每 年给予1 0万元绩效奖补. ( 三)补贴条件

1 . 在青高校根据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建站计 划,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 《 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 工作站建设申报表》 ( 附件3 ) ,申请建站高校应在场地、设备、人员、经费等方面达到建站条件.

2 . 建立工作站的在青高校需根据要求做好政策宣传、 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岗位对接以及配合做好相关活动的组 织,促进更多的毕业生留青就业.

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站考核办法,按年 度对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 四)所需材料 《 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绩效奖补申请表》( 附件

4 ) . ( 五)拨付程序

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1 0月底前完成绩效评 ―

8 ― 估,并公示结果.

2 . 建立工作站的在青高校在评估结果公布后向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 《 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绩效奖 补申请表》申请工作站奖补.

3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评估结果,向市财政局 申请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符合条 件的在青高校. ( 六)资金来源 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补贴资 金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

六、关于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补贴 ( 一)培训对象 在岗服务 三支一扶 人员和全市统一招募的大学生基 层服务岗服务人员. (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以帮助基层服务人员熟悉基层情况、完成角色转换、提 升工作服务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参观交流、 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举办3 - 5天的脱产培训. ( 三)培训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培训工作由青岛市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 责组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确定培训承办机构,承办 ―

9 ― 机构按照市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培训方案具体 组织实施,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最高2

0 0 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 贴,补贴资金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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