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8-06-29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辽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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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1

2 1号 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 部分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 ―

1 ― 局,省(中)直各有关部门 ( 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 《 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 ( 辽 委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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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7 6号) ,制定了 《 中专学历、初级工以上人 员办理落户操作细则》 《 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在学校办理 集体户落户操作细则》《 博士后户口迁移便利操作细则》《 顶 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办理 居民身份证 户籍 等事 项操作细则》 《 海外留学人员进境物品海关免税放行操作细 则》《 博士后培养平台资助操作细则》 《 优秀博士 ( 博士后) 奖励操作细则》 《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奖励操作细 则》《 单独设立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细则》《 直评特聘二级专业 技术岗位操作细则》共1 0个操作细则,现正式印发,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辽宁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2 ―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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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1 0月3 0日―3―中专学历、 初级工以上人员办理落户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沈阳市、大连市对符合年龄条件的中专学历以上人员和 本省其他地区对中专学历、初级工以上的人员,凭居民身份 证,毕业证或资格证,可在拟迁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二、办理对象及条件

1 . 沈阳市、大连市:符合年龄条件的中专学历以上人 员.

2 . 本省其他地区:中专学历、初级工以上的人员.

三、办理时限 按拟迁入地审批时限办理.

四、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五、受理部门 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大厅. ―

4 ― 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 在学校办理集体户落户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本省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可在学校集体户办理落户.

二、办理对象及条件 本省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

三、办理时限 按拟迁入地审批时限办理.

四、申报材料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等相关 材料.

五、受理部门 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大厅. ―

5 ― 博士后户口迁移便利操作细则

一、政策内容 博士后研究人员凭进 ( 出)站审批表、户口簿可在拟迁 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二、服务对象 ( 一)进入辽宁域内非军队系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 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二)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符合规定条件拟在辽宁 落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三)符合落户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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