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8-04-05

二、 、 、 、授权事宜 授权事宜 授权事宜 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和境外子 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境外子公司为发行债券的主体,并按市场情况确定发行规模;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材料之二 材料之二 材料之二

6 (2)批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如需要);

(3)批准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和境外子公司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债券面值、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是否分期 发行、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4)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 构,编制及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并根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 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债券 的注册、上市手续);

(5)在公司董事会和境外子公司已就本次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 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三三

三、 、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券事项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次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发行债券而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7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获悉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2010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 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4,541,309,1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公司自2003年在香港上市以来, 每年均保持了较高的分红派息率. 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为4,812,664,513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为人民币4,827,916,726元. 按孰低原则,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237,398,194元,公司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050,062,707元. 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达9,377,131,118元. 我们理解公司的发展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 但股东投资也应得到相应的回报. 为此,我司在同意以上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另对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 其他建议.我们的提案是: 除分派股息预案外, 建议将公司资本公积中数额为727,065,455元的资本公积金, 转为7,270,654,550股的每股为0.1元人民币的股票,以2010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4,541,309,100 股为基数,每10股普通股转增5股新普通股派送股东. 此提议分配后公司仍可留有85亿以上的现金和86亿以上的资本公积金, 已充分考 虑到公司未来的发展,且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现金流也相当可观,完全可以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 请公司董事会予以重新考虑有关分配事项, 并将本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致书 特此致书 特此致书 特此致书! ! ! ! 股东 股东 股东 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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