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8-03-15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 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本次申请并购贷款 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申请贷款所需的 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3,337.73万元收购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 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 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决定收购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阳光投资 )持有的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阳光建设 )60%股权,收购价格为 3,337.73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二)关联关系 金阳光投资为公司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金生光、金生辉任金阳光投资董事,金阳光投资持有金阳光建 设100%股权.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 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法人名称: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金生光

5、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6、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 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

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金阳光投资持有的金阳光建设6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3、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二)金阳光建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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