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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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生效) HARMONY ASSET LIMITED 亨亚有限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港交所股份代号:428) (多伦多交易所股份代号:HAR) 审核委员会规章 (相等於根愀凵鲜泄嬖蛳钕碌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围」 ) * 仅供识别 C

2 C 审核委员会规章 章程 1.

Harmony Asset Limited亨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 「本集 团」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议决成立名为审核委员会 ( 「委员会」 ) 的董事会下 委员会. 整体目的及目标 2. 委员会将协助本公司董事履行根视梅⒐嬖颉⒎ü婕爸と灰姿娑 ( 「适用法例」 ) 的责任.在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围下或按适用法例所规定,委 员会应检讨本公司的财务汇报程序、本公司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系统, 以及本公司财务资料的审核程序.为履行其责任,委员会应与本公司董事、 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以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 成员 3.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会於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委任.委员会应由不少於 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两名成员. 4. 委员会各成员按照适用法例规定的围 (及受当中所载豁免及其他条文所规限) 应为独立及具财务知识的董事.於本规章内, 「独立」 及 「具财务知识」 具有适 用法例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并包含适用法例给予类似词汇的涵义. 5. 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委任,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具有董事於其商业判 断中决定的有关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出席委员会会议 6. 投资经理代表及外聘核数师代表须应委员会要求出席委员会会议.其他董事 会成员亦须应委员会要求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然而,委员会应至少与外聘 核数师在执行董事会成员避席的情况下每年开会一次. 7. 公司秘书或委员会指派的有关其他人士 ( 「秘书」 ) 应为委员会秘书.倘秘书未 有出席任何委员会会议,委员会成员或秘书代表应担任委员会会议的秘书. C

3 C 会议次数 8. 会议应至少每季开会一次.外聘核数师或委员会任何成员如认为有需要,可 要求召开会议 (不论执行董事是否避席) . 权力 9.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调查本规章条款下的任何活动,并获授权向任何高级职 员或雇员索取其所需的任何资料,而全体高级职员及雇员应遵令应委员会作 出的任何要求与其合作. 10.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於其认为有需要时向外谘询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 并邀请具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界顾问出席会议,惟需事先讨论有关成本 问题. 职责 11. 委员会的职责应包括: (a) 主要负责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批 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任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其辞任或辞退的 问题;

(b) 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核过程是否有效. 委员会应於审核工作开始前先与外聘核数师讨论审核性质及及有 关汇报责任,确保不会对建议审核围施加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或局限;

(c) 直接负责监察就编制或发出有关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报告或 进行本公司其他审核、审阅或证明服务 (包括调解本公司管理层与本公 司外聘核数师就任何财务汇报事宜及审阅本公司外聘核数师表现的任 何意见分歧) 而委聘的外聘核数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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