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3-02 |
4 1 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之修订於二零零九年 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或其后结束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6 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7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其后接获资产生专业期间生效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经修订) 可能影响收购日在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首个年度报告期 间开始时或之后的业务合并会计法.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经修订) 将影响在附属公司内的母公司拥有权权 益改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或诠释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 状况有重大影响. 3. 收入及分部资料 收入相当於向外间客户出售货品的已收及应收款项扣减退货及折扣 (如有) 与年内增值税. 业务分部 在管理方面,本集团现今分为三个业务分部:光学零件、光电产品及光学仪器.该等分部为本集团申报主要 分部资料的基础. 该等业务分部资讯呈列如下: 二零零八年 光学零件 光电产品 光学仪器 抵销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外部销售 579,953 557,105 129,999 C 1,267,057 分部间销售 84,746
998 207 (85,951) C 总额 664,699 558,103 130,206 (85,951) 1,267,057 业绩 分部业绩 42,636 26,874 5,058 (258) 74,310 未分配公司开支 (12,414) 未分配收入 26,788 融资成本 (15) 除税前溢利 88,669 所得税支出 (12,097) 年内溢利 76,572
5 资产负债表 光学零件 光电产品 光学仪器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分部资产 625,245 206,741 92,368 924,354 未分配公司资产 687,695 综合资产总值 1,612,049 负债 分部负债 116,593 54,229 26,098 196,920 未分配公司负债 48,805 综合负债总额 245,725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