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10-23

1 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 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和 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 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 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机电工程学院机电类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 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2 中标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待采购机构备案 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招标公告 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 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详见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公告时间:2016 年6月7日机电工程学院机电类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0392-691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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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5 中标人 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供货的投标人. 2.6 货物 系指与本项目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 料和材料. 2.7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现场勘察、测量、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3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2 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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