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7-07-05

6 - 辆, 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监控设备检测提示, 即时到指定的 地点接受处理. 未即时接受处理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通 知、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告知货运车辆所有人,并可以依照《江 西省公路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 将有关记录资料移交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在公路重点路段严格实施货运车辆靠右依次行驶, 并在检测 站点路段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联合管控普通公路货运车辆通 行秩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道路条件 和交通状况, 按有关道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的要求, 间隔设置提 示标志标牌, 并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对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的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取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 罚, 实现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普通公路通行秩序 的有效监管. 对已安装电子抓拍系统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 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及时处置交通拥堵, 防范形成 安全隐患,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管 理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信 息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 罚情况. 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 纳入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和 信用交通 ,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 惩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办法》 明确地方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责任主体 -

7 - 的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共 同向当地政府汇报,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健全联合执法协 作机制, 明确职责任务, 确保联合执法人员到位, 强化督导检查, 推动路警联勤联动执法.

(二) 强化监督考核. 各地要把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纳入本级 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采取定期和不 定期、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对全省各地治超联合执法情况 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治超联合执法组织实施不到位、 十不准 纪律落实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市县,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 完善路面监控网络.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国省干线货运 流量流向、 通行秩序、 公安交警执勤点、 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情况, 按照 科学布点、规模适度、总量控制 的原则,研究制定超限 超载检测站、点的优化调整方案,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审核 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超限超载检测站要增设安全防护设 施, 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有条件的, 要增设相关服务设施, 为驾乘人员提供加水、 如厕等便民服务. 要及时掌握在用桥梁的 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路桥梁要及时增设或 者更新桥梁通行限定标志, 并根据需要采取流动治超检测等有效 手段,防止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非法行驶公路桥梁.

(四) 落实经费保障. 各地要通过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 制, 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切实落实治超执 法经费预算保障, 满足执法站所建设与运行、 执法人员装备配备 与维护更新、公安驻站等执法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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