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7-06-21

2008 年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2009 年4月21 日,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授权,云峰寺村由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分中心进行 土地一级开发. 《 意见》 显示, 云峰寺村被征收的土地

2009 年8月31 日取得规划意见书,10 月13 日取得用地预审,11 月11 日召开云峰寺村 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征收 12.7 公顷. 土地补 偿标准为每亩

15 万元, 合计

2858 万元,人 员安置费

600 万元. 同年,2009 年12 月14 日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了征地安置公告. 恰恰这个 《 意见》让村民感到受骗.村民告 诉记者,当时周口店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宣 称:要对村里进行开发,并没有提是政府要征 收,也没有讨论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的内容. 一位当时参会的村民代表回忆, 镇里 的人就拿出了一张纸,中间是空白的,上边 写着 同意对云峰寺村进行开发的在下边签 字 ,于是村代表们就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据了解,当时村民代表

29 人,实到

24 人, 签字同意的代表

23 人.这一点,周店镇信访办 的《意见》与村代表的说法倒是完全一致. 但是在知道了云峰寺村土地要用来做 房地产开发真相后,17 名村民代表不认同 当时村民代表大会, 认为镇村两级部门篡 改、伪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至于张贴征地安置公告,村民们说: 征地 安置公告没人知道. 镇有关人员拿着相机拍完 刚贴上的征地安置公告后,就把公告带走了. 对此,周口店镇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回应. 背后玄机 既然是征收,为何只与村民签订流转协 议? 一业内人士分析,集体耕地要转为国有 建设用地必须获得土地指标. 不过, 《 意见》表明,云峰寺村土地已经 于2010 年3月15 日获得建设用地批复.周 口店镇拆迁办主任徐彦波电话中告诉记者: 根据

2005 年至

2012 年周口店镇城市总体 规划,云峰寺村征收的所有手续都有. 但矛盾的是,2011 年3月4日, 北京市国 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在写给村民张敬勤的 《 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函》中写道:云峰寺村土地依然 是集体土地. 也就是说,土地性质并没有改变. 周口店镇政府相关资料显示,云峰寺村 土地征收后将进行房地产开发. 对此,记者 也得到了徐彦波的确认.而对于现在进行的 流转,他表示, 农民承包的土地必须通过流 转确权后,收回集体然后实施征收,继而推 入市场进行招牌挂. 实际并非如此.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签 订流转协议说明当地没有获得这个指标,只 能通过 香河圈地 的方式 以租代征 . 村民们认为,征收和流转应该有不同的 程序,而不是混淆在一起. 如果按照征收, 每亩则是

15 万元一亩,流转则每年

1200 元 一亩,相差悬殊太大. 征地补偿款项哪里去了? 对此,徐彦波 表示,15 万元中的 20%分到了村民手里, 80%留在村集体作为村民以后生产生活的 来源.然而,村民纷纷表示,至今没有获得任 何补偿. 愚昧的村民,给多少钱都不够. 徐 彦波在电话里不耐烦地说. 尽管周口店信访办和国土资源局房山 分局,对云峰寺村土地性质各执一词. 但可 以肯定的是,若以土地流转的名义,这些土 地是不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在2008 年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 中共中央关于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 确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 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 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而镇政府和云峰寺村民们签订的流转协 议也明确规定,流转后的土地,不得进行破坏 性、掠夺性经营.也就是说,按照流转协议规定, 云峰寺村土地是不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这一切都让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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