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05-13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 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1 号)的回复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 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1 号)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对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1 号) (以下简称 问询 函 ) ,我们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2、根据你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市 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2018 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 35.

89 亿元,其中内蒙古中环光伏材 料有限公司余额为 7.3 亿元、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为 5.2 亿元、天津环欧国 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余额为 4.7 亿元、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余额为 4.3 亿元、无 锡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余额为 3.8 亿元、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余额为 1.5 亿元、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余额为 1.4 亿元、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余额为 1.3 亿元;

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金额为 7,135.55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2)上述款项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金额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2018 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 35.89 亿元,主要构成 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 的关系 占用金额 (亿元) 占用形成 的原因 计入会计科目

1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7.3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2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5.2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3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4.7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4 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4.3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5 无锡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3.8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6 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联营公 司1.5 服务费、 融 资租赁 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7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子公司 1.4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8 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1.3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2 公司为了加强内部资金管控,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对外融资、融债优势, 发挥资金的协同管理的效益, 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运行安全, 对下属公司资金进行统筹 安排、集中管控、集约资源.为保障合规运营,公司特建立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对于控股 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筹划,统一管理. 上述子公司除东方环晟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生产、销售、电站开发公司,公 司统一协调、统一对外募集资金、发行中期票据、对外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并将资金按发 行文件或融资约定转入子公司使用,以支持各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开发等资金需求,期末 应收各子公司余额均计入其他应收款. 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环晟) 余额为 1.5 亿元, 具体会计处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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