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7-05-08

2、关于聘任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2011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用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之前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 希格玛 )为公司 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希格玛的聘期已到,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继续聘 用希格玛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对此表示认可和同 意.公司拟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信永中和是一家已有

20 多年延续历史的国内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4)该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之后公司

2011 年11 月11 日召开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了该事项.

3、关于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1 年6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事项,我们在充分了解被 聘任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认为提名及表决程序均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被监 管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4、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 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1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做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11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2)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交大博通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

3 - (3)上述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5、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1 年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其他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经 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2011 年度,我们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规章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 进度等事项;

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机构、会 计师的沟通,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服务 质量提升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认 真审核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提供的年报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监督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及其相关内控的有效性,注重加强对公司审计师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监督,保证 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11 年度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 组织的相关培训,重点关注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和内幕交易的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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