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7-04-17

嘉禾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7 ②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正式运营后: 在郴 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正式运营后, 本项目收运的 生活垃圾用于发电厂焚烧发电,珠泉、晋屏两镇的生活垃圾由甫口垃 圾中转站压缩后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 其余各乡镇的生活垃圾由本 镇(乡)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即项目本阶段收 运的生活最终接收点为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嘉禾县原罗 卜安煤矿). 1.

5、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项目服务需求、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结合现 行政策、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拟定为

20 年 (不 含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生活垃圾仍由政府负责收运. 1.

6、项目投资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正式运营前: 项目总 投资估算为 4343.15 万元,其中包括城农村区域投资 3607.82 万元, 县城区域投资 735.33 万元.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正式运营后: 项目总 投资估算为 4900.23 万元(增加甫口垃圾中转站收购及改建费用 557.08 万元),其中包括城农村区域投资 4164.9 万元,县城区域投 资735.33 万元. 注: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正式运营前后投资相差甫口 垃圾中转站的相关费用,前后不叠加;

本项目暂按估算的总投资招标,投资总额 最终以嘉禾县财评中心的预算控制价为准. 1.

7、采用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招标程序确定特许经营单位 后, 特许经营单位需在嘉禾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与 嘉禾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8 运营. 具体运行模式分为 BOT 和TOT 两种. 对本项目拟新建的中转站 部分采用 BOT 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公司负责出资建 设,自主运营,特许经营期满之后无偿移交嘉禾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 指定部门;

对本项目已经建成的中转站及城区现有设施设备采用 TOT 模式,即移交--运营--移交,政府将建设好的中转站依法经价值评估 后,按评估结果有偿转让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及改 扩建.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嘉禾县人民政府或者县政府指定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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