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7-04-15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冯旦阳签署了 《关于转让江 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优派新能源截至

2012 年9月30 日经审 计和评估后净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优派新能源 49%股权的 转让价款共计为 678.15 万元人民币.

2、交付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 应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90】%;

于股权转 让完成(定义如下文所述)当日付清余款,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支付剩余【10】%股权转让价款.

3、生效条件:由三方授权代表在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签署, 经 三方签署并经过受让方董事会批准, 且目标公司已按本协议附件二所 附《审计报告》中记载的应付转让方往来款 2661141.27 元结清后生 效.

4、违约责任: (1)如果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或逾期向受让方转让(包 括但不限于对拟转让股权进行评估,进行股权交割,办理股权转让工 商手续,移交目标公司的资产,移交目标公司账簿和档案文件,移交 目标公司的印章等)拟转让股权的且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 或 者如果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或逾期购买拟转让股权且逾期超 过【30】个工作日的, 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违约方因 此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万元. (2)如果受让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的, 每逾期一日, 受让方应当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转让 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 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因此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并且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万元. 截至

2012 年9月30 日优派新能源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为 1,916.86 万元,评估值为 1,898.50 万元.

五、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优派新能源100%股权,将 进一步加强公司对优派新能源的控制力度和统一协调管理, 提升经营 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上下 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转让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 议》;

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审字[2012]第B-1517号《审计报 告》;

4、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龙源智博评报字(2012) 第B-126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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