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2-20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5-00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5年1月15日在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提议召开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15:3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1月3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 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 1)截止2015年1月23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三号楼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公告已于2015年1月15日披露于 《 中国 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 需加盖证券营业部 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 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 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 (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 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26日―2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泸天化董事会办公室 ( 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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