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7-01-23

6 C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於2018年6月30日於2018年於2017年 6月30日12月31日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68,935,907 63,780,283 投资物业72,789 75,116 预付租赁款项1,155,370 1,177,644 商誉101,169 176,528 其他无形资产805,392 853,552 联营公司权益1,682,056 1,073,100 合营企业权益800,672 776,999 可供出售投资C442,322 透过损益按公允值列账之其他金融资产277,570 131,689 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列账之股本工具80,607 C 应收可换股债券75,568 C 递延税项资产275,304 260,200 订金、预付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3,949,949 6,083,415 合约资产3,036,350 C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13 404,643 151,700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1,257,638 1,186,848 82,910,984 76,169,396 流动资产存货1,516,436 990,885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1 14,287,795 14,537,031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13 1,074,397 720,438 预付租赁款项27,402 27,282 可供出售投资C339,848 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列账之债务工具80,563 C 持作买卖之投资95,522 100,733 可退回税项1,140 1,042 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3,781,715 3,720,040 银行结余及现金7,919,014 10,673,203 28,783,984 31,110,502 C

7 C 於2018年於2017年 6月30日12月31日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12 20,536,004 19,591,747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13 734,049 177,061 一间关连公司贷款521,352 C 客户垫款C612,263 合约负债284,847 C 银行及其他贷款―须於一年内偿还16,539,474 17,107,779 融资租赁承担―须於一年内偿还304,019 740,911 应付票腱兑荒昴诔セ2,971,750 2,968,031 应付可换股债券―须於一年内偿还1,069,222 1,765,257 衍生金融工具18,523 15,899 递延收入49,116 49,982 应缴税项153,664 394,871 43,182,020 43,423,801 净流动负债(14,398,036) (12,313,29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68,512,948 63,856,097 非流动负债客户垫款C118,675 一间关连公司贷款1,136,515 C 合约负债182,410 C 银行及其他贷款―须於一年后偿还33,075,501 32,857,143 融资租赁承担―须於一年后偿还803,955 895,691 应付票坝Ω墩腱兑荒旰蟪セ4,883,325 1,861,383 递延收入559,550 593,784 递延税项负债191,226 221,842 40,832,482 36,548,518 资产净值27,680,466 27,307,579 C

8 C 於2018年於2017年 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资本及储备股本1,632,211 1,632,181 储备21,276,943 21,143,03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22,909,154 22,775,217 非控股权益4,771,312 4,532,362 权益总额27,680,466 27,307,579 C

9 C 附注: 1. 编制基准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 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 颁布之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国 际会计准则第34 号」 ) 中期财务报告,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 ) 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不含财务报表整本所需全部资料,且应与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鉴於本集团於2018年6月30日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4,398百万元及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约为人民币7,919百万元,而本集团的贷款总额(包 括一间关连公司之贷款、银行及其他贷款、融资租赁承担、应付票坝Ω墩约坝Ω犊苫还烧) 约为人民币61,305 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21,406百万元将需於未来12个月内支付,董事已详细考虑本集团之持续经营状况.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协 鑫新能源」 ,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於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已担保协鑫新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以 下统称「协 鑫新能源集团」 ) 之银行及其他贷款约为人民币3,755百万元.鉴於协鑫新能源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9,054百万元,在编制该等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已评估协鑫新能源集团的持续经营状况.此外,於2018年6月30日,协鑫新能源集团已订立协议以建设光伏电站及向合营企业作出资本注资,当中将涉及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5,838百万元. 此外,根钔獠莆褡试吹目啥眯,协鑫新能源集团目前继续寻求其他机会,以透过并购扩充其光伏电站的营运规模.倘协鑫新能源集团成功於2018年6月30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投资更多的光伏电站或扩充现有光伏电站的投资,将需要额外现金流出以应付额外的已承诺资本开支. 於2018年6月30日,协鑫新能源集团的总贷款包括银行及其他贷款、应付可换股债券、应付票⒈竟局罴耙患涔亓局钤既嗣癖37,372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6,430百万元将於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惟须满足贷款协议项下之契诺后方始作实.於2018年6月30 日,协鑫新能源集团的已抵押及受限制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分别约为人民币1,423百万元及人民币2,128百万元.於2018年6月30日及直至该等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以供刊发当日,协鑫新能源集团的可动用财务资源可能不足以应付上述资本开支的需求.协鑫新能源集团正积极寻求额外融资,包括但不限於股本及债务融资以及银行贷款.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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