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8-01 |
2014 年6月23 日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4 年6月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常厚春、马革、陈燕芳、张开辉、葛芸、容敏智、吴琪现 场出席会议,董事钱艳斌、沈正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常厚 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投资建设广梅产业园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 ;
近期,公司与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 管委会" )先后签署了《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生物质能集中供热站框架 协议》及《生物质能集中供热投资协议书》 ,由公司在广梅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集中供热站,为入园用能企业提供热能服务.项目设计蒸 汽产能为 120t/h,预计投资额 1.5 亿元人民币(含管网费及土地购置款) ,其中通 过子公司注册资金方式投入资金 1.053 亿元人民币,项目开工后建设周期预计为
12 个月. 公司在广梅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梅州迪森生物质能供热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伍佰叁拾万元
4、住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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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陈燕芳
6、经营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生物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技术;
能源管 理服务;
生物质蒸汽输配管网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 本次公司生物质能供热业务进入工业园区进行"一对多"供热服务,有利于 公司"大型化"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推动 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根据 《公司章程》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该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关于签署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4-031) 、 《广梅产业园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4-032)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苏州迪森拟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为充分借助资源方的地域优势、渠道优势、市场优势,推动公司生物质能供 热业务发展, 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迪森" )拟与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能源" ) 及其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梁文阁、 李平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即公司控股孙公 司) ,该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迪森国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 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迪森国大" ) .迪森国大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 苏州迪森出资
510 万元,占总股本的 51%;
国大能源出资
4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40%;
梁文阁出资
80 万元, 占总股本的 8%;
李平出资
10 万元, 占总股本的 1%. 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助于稳固合作关系, 加快公司在浙江及其周边地区生物质 能供热业务的拓展和管理, 满足项目本地化服务需求, 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稳步、 健康发展. 根据 《公司章程》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该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