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11-22 |
(三)供应商须派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谈判会议,如供应 商认为需要,可以请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四)成交原则: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7〕2 号)规定,评审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 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出最低报价的供应 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 企业).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以给予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双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其他有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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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竞争性谈判小组编写的评审报告出具采购结果确认函.
(七)采购人对于采购结果出具确认函. 十
三、成交结果通知
(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被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 成交结果通知书.
(二)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