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6-11-21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认购方式 中国国电、社保基金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国电电力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2012 年11 月・北京 第2页共3页的股份.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 年10 月17 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8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 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相应调整.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中国国电、社保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金额各 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50%,该等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人民币 2.18 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834,862,384 股,中国国电、 社保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各占发行数量 的50%.若公司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国电电力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2012 年11 月・北京 第3页共3页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数量将相应调整.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社保基金本次认购公司股票后, 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达 到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社保基金为公司的 关联股东,因此,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 及战略投资者社保基金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本议案如获通过,尚需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 请予审议.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国电电力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2012 年11 月・北京 第1页共1页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及战略投资 者社保基金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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