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6-11-19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一) 项、第

(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 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 (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 ( 三)项、第

(五) 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四十四 条(十六)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 十六)、 ( 十七) ( 十六) 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 一)项、第

(二)项的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 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第五十八 条

(一)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且属于公司经 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第五十八条 ( 一)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 规定, 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 职责范围;

第七十八 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 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包括通知、 登记、 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 议的形成、 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 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原则, 授权内容应明确具 体.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 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批准. 第七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 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 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 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股东 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 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 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批准. 第八十五 条第三款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五条第三 款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 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九十一 条第一款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 小股东意见.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二 十条第一 款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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