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6-11-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第

四、五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请见本公告附件

一、附件二. 以上决议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审议通过.

3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

4 附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有关部门就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项下所述事宜准备 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 (1)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2)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金额不超过本 次募集资金金额的 10%,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邵世伟 吴联生 李振生 戚聿东 张守文 2012年7月31日5附件二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有关部门就 《关于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上大压小 相关费用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 (1) 公司董事会关于该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和(2)该项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邵世伟 吴联生 李振生 戚聿东 张守文 2012年7月31日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和华能国际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制定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在

2012 年上半年的使用与 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具体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1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0 年12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投资者合计 发行

15 亿股 A 股股份( 本次发行 )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35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8,259,17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12 月22 日全部到位.此外,公司还 自行发生了人民币 10,172,278 元的其他交易费用(包括股权登记费、环保核查费、 律师费、独立财务顾问费、会计师费等) ,扣除公司自行发生的交易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48,997,722 元.以上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4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

2012 年6月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90,036,678 元,期末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71,772,030 元(含利息人民币 2,638,70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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