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6-11-12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关於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公告此公告乃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3.09(1)及(2)条而作出.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华能集团」 ) 《关於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 .现 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能国际」 ) 业务发展,整合相关优质 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华能集团及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此前已作出有关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并在华能国际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招股说明书、华能国际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以来的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或文件中进行了相关披露. 华能集团将继续遵循之前已作出的承诺,为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的同业竞争,华 能集团进一步承诺: 1. 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 对於华能集团位於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 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条件成熟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 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业务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 3. 对於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 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 际的持续稳定发展. ―

2 ― 4. 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谷碧泉 公司秘书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曹培玺 (执行董事) 刘纪鹏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非执行董事) 于宁(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大卫 (非执行董事) 邵世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坚(非执行董事) 郑健超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国跃 (执行董事) 吴联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夏夏 (执行董事) 单群英 (非执行董事) 徐祖坚 (非执行董事) 黄明园 (非执行董事) 刘树元 (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1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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