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11-04 |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 的人数一般以
10 人为限,超过
10 人时优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
10 位股东依次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 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
(六)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 可进行大会表决;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八)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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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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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 〈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2017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编制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披露在
2019 年4月10 日的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5 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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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议案二: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24,619,896.16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24,205,944.38 元(母公司),2018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0,413,951.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45,384,521.04 元,扣减
2018 年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19,865,728.62 元,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5,932,744.20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