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11-02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证券代码:000811 公告编号:2007-011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7,537,664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7 年6月8日.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A、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支付

3 股股份的对价股份,共计执行对价安排 18,982,080 股. B、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 承诺义务. 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做出特别 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 个月内不通过交 易所挂牌出售.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公司 2006-2008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 出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 利润分配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 50%.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007 年3月20 日, 公司第一大股 东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公司 41,722,388 股国家股 行政划转给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及方案实施时间 2006年5月2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2006年6月1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及承诺履 行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烟台制冷空 调实业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 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至公告日,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烟台制冷空调实业公司完全按 照承诺履行.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7,537,664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7 年6月8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股份数量 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 剩余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股股份数量

1 红塔创新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9,136,123 8,768,832 5% 20,367,291

2 烟台制冷空调 实业公司 22,262,439 8,768,832 5% 13,493,607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161,945 53.12% 75,624,281 43.12%

1、国家持股 41,722,388 23.79% 41,722,388 23.79%

2、国有法人持股 29,136,123 16.61% 20,367,291 11.61%

3、其他内资持股 22,303,434 12.72% 13,534,602 7.72%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22,262,439 12.69% 13,493,607 7.69% 境内自然人持股 40,995 0.02% 40,995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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