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6-09-08

6000 多, 我当时就懵了, 若是花了, 自己 没消费什么;

若是丢, 钱包不会 还剩下一些, 难道是…… 想到 自己

13 岁的儿子经常从自己 钱包拿钱买东西, 李女士找儿 子问了问,才知道这少了的6000 多块钱, 竟被儿子偷偷拿 去买了部苹果 5S 手机. 于是, 李女士带着手机和 购机凭证就来到儿子购买手机 的某商场手机柜台. 她向店主 解释, 孩子年龄小, 用手机的作 用不大并且会影响学习, 希望 经销商给予退货. 而店主表示, 手机是孩子是自己主动购买的, 并非强迫, 且手机不存在任 何质量问题, 不能退货. 李女士 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后, 便拨 打了

12315 向工商人员投诉. 查明情况属实后,12315 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店 主应当依法予以退款. 根据 《山 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 二十九条之规定, 经营者向未 成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 应当 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 智力特 点. 法律、 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 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经营者不 得向其提供;

已提供的, 经营者 应当向未成年人退还已支付的 价款. 换言之, 因为王女士儿子 只有

13 岁, 属未成年人, 购买 手机超出其所能支付的范围, 作为其监护人的王女士, 有权 要求经销商退还手机货款. 经 销商应当承担责任. 店主最终同意全额退还6300 元购机款. 李女士也表示 将认真反思, 加强对孩子的教 育.

12315 申诉举报中心的工 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关 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行为, 对孩子的消费合理引导, 帮助 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提高 维权意识, 遇到类似事件要及 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确保自身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 也 提醒经营者在未成年消费活动 日益普遍化的今天, 要不断提 高法律意识, 提高警觉性, 在销 售活动开展过程中时时注意鉴 别其年龄, 有效识别购买行为 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等, 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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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岁 岁少 少年 年偷 偷拿 拿家 家里 里钱 钱买 买iip ph ho on ne e 母亲要求商家退款遭拒绝,12315 协调后商家全额退款 小区通知栏上, 明确规定的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 辛周伦 摄 两个布满灰尘的过期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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