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6-05-31

2 1)改革方案要点 以新兴铸管

2005 年6月30 日总股本 621,487,750 股为基数, 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 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可获

3 股的股份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管集团")除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之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 项: ①在法定承诺禁售期满后

24 个月内,铸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7.56 元/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对上述减持价格不进 行调整;

在本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设定的价格 Po(7.56 元/股)将根据相关公式进行调整. ②自非流通股流通之日起三年, 铸管集团在新兴铸管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 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不 少于新兴铸管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0%,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和送红股相结合的 方式,其中现金分红不低于 60%.

2、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6,178,413 股,其中,参加 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74,390,663 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 460,333,951 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

反对票 15,644,005 股, 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

弃权票 200,457 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 58,546,20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8.70%;

反对票 15,644,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21.03%, 弃权票 200,457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7%.

3、表决结果:通过.

3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投票方式 表决情况

1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8,780,053 网络 同意

2 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76,558 网络 同意

3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3,414,600 网络 同意

4 国际金融-汇丰-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LIMITED 2,102,412 现场 同意

5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 1,871,899 网络 同意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3,055 网络 同意

7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1,709,200 网络 同意

8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1,244,658 网络 同意

9 海通-汇丰-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1,234,590 现场 同意

10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75,402 网络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铸成律师事务所李志勇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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