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5-14

5 的要求.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已与主办券商五矿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委托五 矿证券推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由五矿证券负责组织编制挂牌 申请文件,并指导和督促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和索信息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

三、内核程序及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2016年9月20日-25日对和索信息拟申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 阅,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丛蔚、夏九 生、顾振宇、胡俊、孙常超、殷长龙(律师)、何志锟(行业专家)、苏洋(会 计师),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一名.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 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持有拟推 荐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 经审核讨论,对和索信息本次挂牌股份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我公司内核小组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广州和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 认为项目小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试行)》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

项目小组中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 务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 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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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公司已按上述要求制作了《广州和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公司申报文件和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上述内 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

(三)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 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主办券 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规定的推荐挂牌条件.

(四)我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未参与公司设立.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内核小组就项目组尽职调查 报告中公司设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专项审核, 认为公司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 的设立条件,股权清晰,出资真实,改制过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 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 》 的要求, 内核会议成员审核了和索信息风险评估表及风险事项,经内核会议审核,评定和 索信息为中风险等级. 综上所述, 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挂牌条 件.八位内核成员经投票表决,同意推荐和索信息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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